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社保年限不够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其中延迟退休是可行的选择之一:
一、延迟退休并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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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若职工本人自愿,可以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但延迟时间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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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延迟退休后需继续履行缴费义务,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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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社保
可选择将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或城保),但待遇水平会降低,且无法享受职工社保的医疗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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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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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未缴满15年且个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可自愿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保,但需符合当地缴费基数和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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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单位存在欠缴行为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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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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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延迟退休的最低年龄通常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部分地区女职工可延迟至58岁),且延迟后退休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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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影响 :延迟退休期间继续缴费,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系数可能低于原计划退休年龄,但总待遇通常高于直接转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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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操作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不同地区对补缴年限、待遇计算等细节有差异。
建议根据自身年龄、缴费年限及经济状况综合选择,优先考虑延迟退休以保留养老金权益,若经济条件允许再考虑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