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根据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的最新政策调整,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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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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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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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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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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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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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限额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报销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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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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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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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超过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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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后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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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后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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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特殊报销:1000元内全额报销,超过部分按1000元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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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及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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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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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等特殊疾病:每年限额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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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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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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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仅限医保目录内项目,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有单独限额(如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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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不包含药品、美容整形等非必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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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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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曾将门诊统筹比例提高到80%,2025年进一步优化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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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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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际报销比例以参保时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