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盐城市医保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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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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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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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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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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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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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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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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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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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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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2023年1月1日起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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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750元
二、门诊慢性病(“两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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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 高血压、糖尿病等16种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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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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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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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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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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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两病”之一: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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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病”: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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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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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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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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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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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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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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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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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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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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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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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万元: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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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5万元: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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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7万元: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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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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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 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办理后,报销比例降低5-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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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 缴费标准约300-500元/年,门诊报销比例60%-40%(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住院报销比例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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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