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进行工伤鉴定需要明确以下流程和机构:
一、工伤鉴定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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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与区县级机构
北京工伤鉴定由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负责全市统筹管理,下设的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具体承办鉴定工作。
工伤职工应前往 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如朝阳区劳动鉴定中心、海淀区解放军总医院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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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
若涉及职业病,需额外提交职业病诊断书、检查报告等材料。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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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均可申请,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工伤医疗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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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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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诊断后3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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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市级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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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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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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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资料:诊断证明、病历、工伤医疗终结书(通常在伤情稳定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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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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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不同区指定医院可能不同,例如朝阳区朝阳医院、海淀区解放军总医院等。建议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官网或办公地点查询具体合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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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鉴定的区别
工伤鉴定由社保部门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而司法鉴定由独立司法机构办理,二者在机构性质、程序和用途上存在本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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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程序
鉴定完成后,根据伤残等级可向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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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成,主任通常由政府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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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作为工伤待遇计算(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依据,需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时效性。
如需具体操作指导,可联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