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证件,不同代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社会信用代码需根据机构性质和证件类型进行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代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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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需标注登记号,但 不等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号由22位组成,包含地区编码、机构类别代码、机构代码及校验码,格式为:
PDY XXXXX(序号) -X(校验码) 530324(地区编码)XX(性质代码)XXXXX(机构类别代码)
例如:
PDY 1234567890ABCD53032411001(某县级医院示例)
该代码是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专用标识,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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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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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 :若在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营业执照上的18位代码,与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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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无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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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者的核心区别
代码性质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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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证件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登记证书等 |
功能定位 | 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由卫生部门核发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唯一身份识别码 |
编码规则 | 医疗机构专用22位代码,含地区、机构类别等信息 | 18位代码,含管理部门、行政区划、组织机构及校验位 |
三、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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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或企查查等平台)输入机构名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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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需通过医院注册登记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申请查询。
四、填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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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 :需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 登记号 (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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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在《营业执照》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栏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属不同体系,需根据具体场景区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