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保可以按规定合并,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遵循转移流程,个人账户金额可累计,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关键在于参保人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通过制度衔接实现账户合并。
合并条件与要求
参保人需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根据自身缴费情况选择合并方式。若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可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转入职工社保账户;若职工社保不足15年,则需将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同一时间段不可重复参保。
办理流程与材料
合并需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跨省转移需先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审核通过后由两地社保机构对接处理账户金额划转。
转移金额与年限计算
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金额全额转移,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反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社保,仅转移个人账户金额,缴费年限不累计。例如,职工社保缴费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8年,合并后职工社保总年限仍为10年。
合并后的待遇差异
选择职工社保为主的合并方式,养老金按职工标准发放,但需补足15年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主的合并方式,养老金按城乡居民标准发放,通常低于职工待遇。重复参保部分仅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应尽早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避免多地缴费造成合并困难,同时关注地方政策对缴费年限认定、补缴规则的具体要求,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