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养老保险合并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操作指南:
一、合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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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需满足“两地正常参保且无欠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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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参保年限需累计计算,无论在多地缴纳时长,均计入最终养老金计算基数。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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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掌上12333”App或当地社保小程序(如“电子社保卡”)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上传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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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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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转出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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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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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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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户籍迁移,可向迁入地申请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继续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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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确省内流动就业人员无需办理转移,退休时由最后参保地归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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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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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转移
仅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全额转移,单位缴费部分按12%比例转移,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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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计算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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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材料。
四、办理时效
- 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转移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养老金待遇。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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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群体 :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转移政策,非本地户籍农民工可申请终止原参保地社保关系并领取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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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广东)已实现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归集,跨省转移仍需按流程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统一规定及地方实践,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