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门诊费的发放标准主要 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 ,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参考标准:
- 起付标准 :
- 门诊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从500元降至400元,退休(职)人员从300元降至200元。
- 支付比例 :
- 门诊报销比例基层医院80%提高到85%,二级医院60%提高到70%,三级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50%提高到60%,退休(职)人员各档再提高5个百分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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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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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内定点社康中心就医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一档医保退休人员年度报销上限为12224.8元。
- 特殊疾病门诊补助 :
- 特病费用按规定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补助50%。
- 其他补助 :
- 每年各单位用单位结余资金对每个享受补助人员的个人账户注入资金,在职人员16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结合上述信息,确定退休后门诊费的发放标准。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