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山西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政策,大同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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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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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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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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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三甲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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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三甲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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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全省统一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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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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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不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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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0%,未转诊或急诊就医下调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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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保障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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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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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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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定点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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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政策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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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 :甲类药品60%、乙类药品50%,不设起付标准;
- 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480元,其他患者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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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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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耗材自付比例 :乙类药品5%、诊疗项目10%、国产耗材10%、进口耗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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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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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保障 :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大同市全体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