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政策文件和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
包括因重特大疾病产生的合规住院费用,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符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支付。
-
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涵盖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肝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等20种重大疾病。
-
门诊抢救无效死亡费用
参保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获报销。
-
门诊抢救费用
符合规定的门诊抢救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
-
家庭病床费用
长期需要家庭病床治疗的参保人员可申请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
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
根据缴费档次和费用段不同,报销比例分为四档:
-
缴费基数80% :10000元以下77%、10000-30000元80%、30000-50000元85%、50000元以上90%
-
缴费基数50% :10000元以下38.5%、10000-30000元40%、30000-50000元40%
-
缴费基数20% :10000元以下25%、10000-30000元30%、30000-50000元30%
-
-
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
起付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缴费档次确定,例如乡镇卫生院95%、一级医院85%等
-
封顶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2万元
-
-
其他待遇
-
门诊慢特病 :长期慢性病患者经备案后门诊费用可报销
-
异地就医 :备案后按成都标准结算,未备案则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下降10%
-
三、不予报销范围
-
自费药品、非定点机构就医、整形美容等非合规费用
-
交通事故、工伤等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
-
职工工伤旧病复发等特定情况
四、补充说明
-
缴费标准 :以202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费率分为1%和0.5%两种档次
-
待遇叠加 :职工参保后,基本医保报销剩余费用可二次报销(77%-9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待遇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