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关于中药饮片包装标签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包装标签管理,但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炮制并直接用于药品生产的中药饮片不适用。
二、标签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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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标注
必须标注产品属性(如“中药饮片”)、品名、规格、药材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装量、保质期、执行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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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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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标注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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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特殊贮藏的饮片(如需阴凉、冷处保存)需在醒目位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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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或省级规范未规定的规格项可不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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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签格式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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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与清晰度
文字需使用规范化汉字,其他语言文字不得超过汉字;字体大小应确保清晰易辨,未对版式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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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内容
不得包含企业宣传或广告信息,且标签与合格证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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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的追溯信息
鼓励标注追溯码、物流单元代码、医保编码等。
四、责任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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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需对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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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责任 :需依据执行标准核实标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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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职责 :各省药监部门负责辖区内生产、流通环节的包装标签监管。
五、实施时间
- 新规生效日期 :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但保质期标注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六、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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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标注 :可直接标注“中药饮片”或按“【产品属性】:中药饮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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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封袋标签 :直接接触饮片的自封袋需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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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标签 :需标注“调出单位”(如生产企业)。
以上规定旨在加强中药饮片标签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标签内容以符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