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现象是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其成因复杂且多维度,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原因:
一、利益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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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GDP考核压力
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长、税收和就业指标,默许或直接推动未批先建项目。这种“唯GDP论”的考核机制导致地方政府与建设单位形成利益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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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益集团影响
大型建设项目通常涉及巨额投资和地方经济利益,企业为抢占市场先机或规避审批周期,可能通过游说、资金运作等手段影响决策,甚至与地方政府达成“默契”。
二、监管体系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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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繁琐且责任推诿
审批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如发改委、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间标准不统一、互相推诿,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部分企业利用审批程序的时序性,通过“跑马圈地”等方式突破审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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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管理不规范
部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足,存在越权审查、以权谋私等问题,甚至联合出台限制性规定,形成审批“红线”。
三、法律与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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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体系滞后
部分领域(如环保、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或滞后,导致执法部门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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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力度不足
基层执法机构人员不足、技术能力有限,难以对违法项目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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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或个人违规操作
未批先建现象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部分村民为扩大宅基地面积或超层建设,擅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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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不到位
即使有明确政策法规,部分地区执行不严,导致政策形同虚设。
总结
未批先建是利益驱动与监管失职共同作用的结果,需通过完善考核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法律约束和提升执法能力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遏制。例如,建立“容缺受理”机制、推行“多证联办”服务、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等,都是可行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