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周岁
根据2025年武汉及全国统一实施的女性退休年龄新规,女职工退休年龄调整如下:
一、正常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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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
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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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
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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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年满45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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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要求 :需累计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危工种满10年、井下或高温工作满9年、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
三、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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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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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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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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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若本人申请,可在55周岁时自愿退休。
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逐步过渡至2040年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