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医保的跨市使用情况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
联网城市就医直接结算
福建省内已实现医保联网,参保人员可在其他地市(包括跨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费用,自费部分由个人账户余额扣除。
-
非联网城市就医处理方式
-
门诊/药店 :未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非联网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直接刷卡结算,但仅限医保目录内项目。
-
住院 :无论是否备案,均可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
二、跨省异地就医
-
备案要求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一次只能备案一个统筹区。
-
部分城市(如三明、南平)暂不实行备案,跨省就医需备案。
-
-
报销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办理备案。
-
回参保地就医时,无需取消异地备案即可直接结算报销待遇,与备案前一致。
-
三、注意事项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但日常门诊仍需按上述规则操作。
-
取消备案 :变更备案统筹区需先注销原备案,再重新申请。
-
社保卡限制 :目前社会保障卡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仍需通过上述流程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 紧急情况 :未备案的参保人员突发急症,可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备案,确保就医时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