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药品 不属于 我国现行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药品目录主要分为 甲类、乙类和丙类 三类,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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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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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较高的药品,需个人自付一定比例(通常20%-30%)后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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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非临床必需、价格较高的药品,通常包括保健品、进口药、新型特效药等, 完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需个人全额自费。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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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目录与每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步调整,计划于2025年年内发布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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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将通过引导商业健康保险纳入丙类药品保障,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现状与未来
目前我国合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中,甲乙类药品仅占1.9%,丙类药品占比高达98.1%。未来通过政策引导,丙类药品的保障机制将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