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暖气费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建筑面积和供热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一、热力销售价格
- 含税价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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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面积
包含室内受热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及阳台受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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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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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公用楼梯间未安装散热器的按30%计算面积,已安装的按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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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地下室、冷藏室不计入供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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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天井、未装设备的封闭式楼梯间不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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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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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标准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应不低于20℃,非居民用户温度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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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方式
- 多数情况下按面积计费,部分区域可能实行热量表按热量计费(如商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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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03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府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供热部门获取最新收费标准。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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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 :商业或工业用热价格可能低于居民价,例如2020-2021年非居民集中供热指导价为5.17元/平方米·月(最高51.7元/平方米·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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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期时间 :通常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以当年政府规定为准。
如需精确计算费用,建议提供具体户型图及用热设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