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医疗互助的报销对象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包括家政服务、外卖配送、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未纳入传统职工医保体系的人员。这类人员通过工会医疗互助计划,可报销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例如:
-
太原市总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已覆盖家政服务、外卖配送等6个行业的工会会员;
-
株洲市总工会的“职工医疗互助”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提供交通意外伤害住院补助。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主要报销参保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自付费用,具体包括:
-
门诊医疗费用
在医保支付范围内(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报销;
-
住院医疗费用
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分别扣除650元,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报销(最高20000元);
-
门诊慢特病
持有医保部门批准《门诊慢特病告知单》的职工,门诊和住院累计自付费用达10000元起,按15%比例报销。
补充说明
-
报销范围限制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超出部分需自费;
-
自费部分不报销 :如目录外药品、超出封顶线的费用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总工会或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