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家庭存款超过当地规定标准(通常为家庭人均存款不超过6个月低保金总额)将被取消低保资格。具体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有所不同,需结合家庭人数、收入来源及刚性支出综合评估。动态核查机制和主动申报义务是维持资格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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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核查机制
低保资格审核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地方实施细则,民政部门通过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等渠道核查家庭总资产。例如,某省规定家庭人均存款超过当地12个月低保金总额即触发复审流程,核实后超标者将停发待遇。核查范围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总和。 -
家庭存款标准的具体规定
- 单人家庭:通常存款上限为6个月低保金(如月领800元,则上限为4800元)。
- 多人家庭:按人均计算,例如3口之家总存款不超过18个月低保金。
- 豁免情形:重病、残疾等特殊支出可申请资产核减,部分地区允许扣除医疗、教育等必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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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与申报义务
低保家庭需每季度申报资产变动,民政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入户调查。存款临时性超标(如征地补偿)需在3个月内报备,超期未报视为瞒报。部分地区试点“信用承诺制”,虚报者纳入征信黑名单并追回补贴。 -
争议处理与申诉流程
对取消决定不服可15日内向街道办申诉,需提交近6个月银行流水、医疗票据等证明。复核期维持原判的可申请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显示,因子女升学学费暂存被误判的,补充学籍证明后可恢复资格。
建议低保家庭定期登录“全国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查询属地标准,存款接近临界值时优先用于刚性支出。政策执行强调“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既保障困难群体权益,又维护公共资源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