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2024年全省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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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42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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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11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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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覆盖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缴费基数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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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准,该值为7044.3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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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21133元/月),下限为60%(4227元/月)。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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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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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4227-211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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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灵活,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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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疗保险时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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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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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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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10%,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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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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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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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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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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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如4300元),2024年缴费基数仍为4300元,不受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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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如4000元),则按4227元/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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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以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不直接作为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官方文件及社保政策规定,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