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构成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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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含新农合)及少儿,保障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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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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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个人缴2%-4%,单位缴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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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每年缴费约380元,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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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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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个人账户(门诊、购药)和统筹账户(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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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较高(70%-90%),部分城市扩展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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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额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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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如7万元)以上的费用,按70%比例报销,单年度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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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0元,特别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更高。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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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与资金来源
企业自愿缴纳,费用控制在工资总额4%以内,用于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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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通常覆盖门诊、住院等费用,具体比例和范围由企业自主确定。
四、个人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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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
个人自主选择是否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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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补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足,或作为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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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 :仅报销药品、诊疗项目等三大目录内的费用,具体项目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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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限制 :器官移植、近视矫正等重大治疗项目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政策及地方实践,具体保障细节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