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跨地区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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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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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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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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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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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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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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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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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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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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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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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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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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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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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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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以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和标准为准。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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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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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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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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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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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疾病:肝硬化、脑血栓后遗症等14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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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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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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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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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需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报销比例可能提高至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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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山东省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