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需从制度设计、监督机制、协同治理等多方面入手,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防腐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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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权责清单与监督机制
科学配置党政机关及内设机构职能,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压减权力寻租空间。通过制度规范权力边界,实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避免“缺位、越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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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协同监督网络
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力量,建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成果互享的机制,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同”的监督格局。
二、强化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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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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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查腐败 :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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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党规党纪,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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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标本兼治 :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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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精准监督
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如金融、国资等高风险领域,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三、推动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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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常态化
将以案促改纳入日常监督、巡察重点及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内容,通过剖析问题找准监督着力点,推动制度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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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结合金融、生态等领域特点,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风险。
四、保障实施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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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治站位
增强“三不”一体推进的政治自觉和执行力,确保与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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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将“三不”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制度约束+监督执纪+风险防控”的三位一体机制,确保“三不”一体推进落地生根,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