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通知,2025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因春节假期顺延至 2月20日 (星期四)。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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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申报期限
2025年2月原本的申报纳税期限应为 2月15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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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调整
由于2月1日至4日(共4天)为春节法定假期,申报期限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的 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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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月份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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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月、8月、9月、12月:截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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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月:因3月15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五)为节假日,申报期限分别顺延至3月17日、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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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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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办理涉税事项,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官方渠道确认最新通知,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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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申报期限,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请务必按时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