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政策,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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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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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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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无门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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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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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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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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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门诊规定病种(如重症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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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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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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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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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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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 :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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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20元(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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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超过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比例不低于8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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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甲类药品无个人自付,乙类药品按比例(10%-20%)自付,丙类药品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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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适用于医保支付满10万元后的部分,报销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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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按月支付,报销比例与住院待遇相同(在职80%,退休8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