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缴纳时间为每月25日前(单位)及月底前(灵活就业人员),逾期将影响权益并产生滞纳金,补缴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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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时间
用人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社保费用缴纳,遇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未按时缴费可能导致员工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权益暂停。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系统在线操作,缴费后需核对扣款记录,确保到账。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时间
个体参保者需在每月最后一日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社保缴费”、银行代扣或线下窗口完成缴费。若选择银行代扣,需确保账户余额充足,避免扣款失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需同步缴纳,断缴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医保待遇等待期。 -
补缴规则与影响
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若因故逾期,需在次月15日前申请补缴,并额外支付每日0.05%的滞纳金。补缴成功后,医保待遇通常在缴费到账后24小时恢复,但生育津贴申领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生效,断缴可能导致申领资格失效。 -
查询与核对方式
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社保查询”模块可查看缴费记录与状态。单位需定期下载缴费凭证并存档,灵活就业人员建议保留电子回单,以便核对或争议处理。
总结:浙江社保缴纳时间直接影响个人权益与企业合规,单位重点把控25日节点,灵活就业人员优先选择自动代扣,避免漏缴。实时关注政策调整(如缓缴政策),确保社保连续性与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