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集中采购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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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包括信息化设备(如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复印机、投影仪等)、车辆(乘用车、专用车)、机械设备(电梯、不间断电源等)、电气设备(不间断电源)、家具、办公用品、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等八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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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涵盖网络接入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服务、会议服务、印刷服务、保安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二、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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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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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市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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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单项金额≥200万元必须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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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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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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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单项金额≥200万元必须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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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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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采购方式
- 一次性采购同一车型5辆以下的车辆采用框架协议采购,5辆以上集中采购。
三、其他重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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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实施时间 :2023年2月14日发布的目录和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2022年目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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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采购 :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以上信息综合自甘肃省财政厅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