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涉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需按以下步骤和规范进行:
一、信息采集主体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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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责任
生产企业需在药品包装上标注追溯码,并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码、医保编码、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关系,以及生产环节药耗追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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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企业职责
包括批发、零售药店等,需采集药品流通环节的追溯码信息,并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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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任务
医院、药店等需在药品入库、出库时采集追溯码,与医保系统关联,确保销售流向可追溯。
二、信息采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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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手段
采用扫码设备(如扫码枪、PDA)或批量扫描系统,快速读取药品包装上的二维条码或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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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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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的接口对接或网页手工上传功能,将追溯码及相关信息上传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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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内容需包含药品基本信息、生产批号、有效期、流通环节追溯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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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操作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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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入
医疗机构需在省级医保局指导下完成系统接入,确保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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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与校对
采集后需仔细核对追溯码、药品名称、规格等信息,避免重复或错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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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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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赋追溯码的药品(如中药饮片、院内制剂),需按省级医保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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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批次药品需维护包装级联关系,确保全链条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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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询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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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查询
购药者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查询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包括是否为假药、是否多次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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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应用
国家医保局通过平台对药品全链条进行监管,发现异常销售行为可追溯责任主体并依法处理。
五、技术支撑与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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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国家医保局推动建立药品追溯码、医保编码、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实现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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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进
截至2025年1月,全国已累计归集追溯码158.06亿条,覆盖31个省份,未来将向生产、流通环节延伸。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范,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将实现全链条可追溯,保障药品安全与医保基金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