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南京医保家庭账户:
一、城乡居民医保(适用于非本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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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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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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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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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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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居住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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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居住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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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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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然年参保,缴费期每年11月1日-12月25日,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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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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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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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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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南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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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南京市户籍但持居住证且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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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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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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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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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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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与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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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累计计算并转移至转入地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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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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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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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11月1日-12月25日缴费,次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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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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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中“累计缴纳满10年”的门槛已于2023年取消。
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保类型,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南京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