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相关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如下:
一、当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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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与性质
- 现阶段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常为 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 卫生健康局 ,承担原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委)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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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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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 :负责人口统计、分析与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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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 :制定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提供避孕药具及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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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监督服务机构的合规性,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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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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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前 :1964年设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后历经多次更名与调整,2017年改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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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卫计委与国家计生委合并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方机构相应调整为卫生健康局。
三、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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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实行分级管理,从国家卫健委到乡镇级计生办(科),形成垂直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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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工作人员均为国家公务员,与公安、财政等部门平级。
四、政策背景
计划生育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主要目标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随着社会发展,其职能逐步融入卫生健康体系,强调科学调控与民生服务并重。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机构改革后的现行设置及历史演变,反映了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现代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