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补缴新规定主要涉及缴费基数调整、补缴时间节点及操作方式,具体如下:
一、2024年7月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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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2024年7月起,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 4492元-27501元 ,执行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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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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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基数调整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费用差额需由单位重新申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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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通过社保系统自动生成差额数据,企业需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申报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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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时间节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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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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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含)之前的欠费 :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或社保窗口补缴,补缴后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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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含)之后的欠费 :需通过单位职工补登记功能办理,无法线上办理,需到社保窗口申补登记后向税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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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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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补登记 :登录单位社保系统提交补缴申请,需配合提供职工补缴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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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报渠道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功能模块自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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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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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影响
补缴仅适用于工作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辞职后重新就业的缴费年限不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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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社保补缴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需满足社保法实施前参保且延缴满5年等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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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补缴
单位或个人可选择放弃补缴差额,但会影响养老金计算(缴费年限减少)。
以上规定综合了深圳社保政策调整及税务部门官方说明,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