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明可以二次开具,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始病历资料,向原主治医师申请重新办理,并到住院部盖章确认。以下是具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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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返回原就诊医院,提供身份证明及病历资料,由主治医师重新开具证明。电子病历可直接打印,手写版本需医师重新填写并盖章。 -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原始病历(或电子记录)是必备材料,部分医院可能要求填写申请表或提供其他辅助证明。 -
时间与费用
通常当场或短期内可完成,少数情况需等待审核。费用因医院政策而异,部分可能免费或收取工本费。 -
法律效力
补开的证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确保信息一致且加盖医院公章。
若需补办,建议提前联系医院确认具体要求,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