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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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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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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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及以上住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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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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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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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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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优惠
- 报销比例在职工基础上提高5%,即一级95%、二级93%、三级89%。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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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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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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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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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居民医保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0%、4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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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限额 :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村卫生室)、5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二级医院)、无明确限额(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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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部分费用超过5000元可分段补偿,具体比例视医疗费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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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2025年部分调整内容,具体以十堰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