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两部分,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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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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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直接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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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药品先自付10%,剩余90%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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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 :自费,医保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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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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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对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按比例报销(如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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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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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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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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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办理住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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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按医保政策直接结算自费部分,患者仅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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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与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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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无需重新办理医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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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费用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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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 出院时医院会自动核算医保报销金额,患者支付自付部分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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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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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级医院起付线440元,年度报销限额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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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一档年度限额300元,二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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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基金
- 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如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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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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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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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二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40%,退休人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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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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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保费用自动扣除,无需手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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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特殊:癌症、尿毒症等特殊病种可享受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