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其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男方的生育保险来报销分娩住院费用和产检费用,前提是男方需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条件
- 男方需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
- 女方在分娩时未就业且未参加生育保险。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请材料
-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结婚证。
- 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 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等。
三、报销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因分娩引起的并发症诊治费用。
四、特别提醒
- 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职工请提供金融社保卡。
- 所有提交的医疗费用单据和证明文件应加盖医院公章。
总结来说,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男方在深圳缴纳的生育保险就可以为未就业的配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用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可使报销流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