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7月发布的通知,当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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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2006年广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 2820元 ,适用于月工资低于该标准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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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为 2820元×300% = 8460元 ,适用于月工资高于该标准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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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当年缴费基数以 2005年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基准,具体标准为 2820元 。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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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公司缴纳14%,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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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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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公司缴纳0.64%,个人缴纳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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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公司缴纳0.2%,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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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公司缴纳0.85%,个人不缴费。
三、个人月缴费金额(以最低基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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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部分 :2820元 × 8% = 22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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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缴费金额 :225.6元(个人) + 1275.73元(公司) = 1501.33元/月 。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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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当年未明确提及按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后续政策中广州将最低基数下限调整为社平均工资的60%,上限调整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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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于2006年7月起执行新标准,单位需自收自支。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