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6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
-
最低缴费基数
2006年全省统一执行最低缴费基数为 673元 ,平均缴费基数为 1122元 。
-
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当时全省社保缴费基数采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的浮动机制,但最低基数和平均基数均以当年官方公布的数值为准,未提及其他年份的调整情况。
二、社保缴费比例(以城镇职工为例)
-
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20%
-
个人缴费比例:8%
-
-
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6.5%
-
个人缴费比例:2%
-
-
其他险种
-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6%,个人不缴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一类行业0.6%、二类1.2%、三类2%
-
三、补充说明
-
缴费基数计算 :个人月缴费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例如,若某职工2006年缴费基数为1122元,则其月缴费额为1122×8% = 89.76元。
-
历史数据对比 :2006年数据与其他年份(如2001年最低基数355元、平均基数592元)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因经济水平变化导致。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社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