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工作原因、非主要责任
工伤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一、工作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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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合理工作时间
既包括用人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也涵盖加班、倒班等依法应计入工作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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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作时间的认定
因工作需要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如设备调试、资料整理)期间受伤害,也属于工伤范畴。
二、工作原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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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因果关系
伤害必须与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例如操作设备失误、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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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认定
因工作接触有害物质、物理或化学因素导致的职业病,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三、非主要责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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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划分
职工需对事故承担非主要责任(如同等、次要或无责任),若为本人主要责任或故意行为则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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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
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关键证据。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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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需同时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且非主要责任三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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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 :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需通过事实劳动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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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享受医疗、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及生活护理待遇。
以上条件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