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严重的伤残
工伤六级是指 较严重的伤残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六级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
轻度智能损伤 :包括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
三肢瘫肌力4级 :四肢中的三肢出现瘫痪,肌力为4级。
-
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双下肢瘫痪,肌力为4级,并伴有轻度排尿障碍。
-
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双手所有肌肉瘫痪,肌力为4级。
-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双足部分肌肉瘫痪,肌力在2级以下。
-
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单侧足部所有肌肉瘫痪,肌力在2级以下。
-
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存在非肢体性的运动障碍。
-
不完全性失语 :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受损,但不完全丧失。
-
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面部出现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面部有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一的瘢痕或植皮。
-
全身瘢痕面积≥40% :全身瘢痕面积达到或超过40%。
-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因撕脱伤导致头皮缺失超过五分之一。
-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脊柱骨折后留下小于30度的畸形,并伴有根性神经病。
-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一只手的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的非拇指的两根手指缺失。
-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一只手的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还有两根手指功能完全丧失。
-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一只手的三根手指(包括拇指)缺失。
-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除拇指外的其余四根手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
一侧踝以下缺失 :一侧脚踝以下部位缺失。
-
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一侧脚踝关节畸形且功能完全丧失。
-
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 :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度,并伴有肢体短缩超过4厘米。
-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一只脚的前部缺失,另一只脚仅残留拇趾。
-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一只脚的前部缺失,另一只脚除拇趾外,还有2至5根脚趾畸形且功能丧失。
-
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一只脚的功能完全丧失,另一只脚的部分功能丧失。
-
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髋关节或膝关节的伸屈活动范围达不到0度至90度。
-
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并形成瘢痕,反复破溃。
-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