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六级伤残津贴的发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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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六级伤残津贴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具体公式为: $$\text{六级伤残津贴} = \text{本人工资} \times 60%$$
其中“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若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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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次性补助金的合并计算
六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个月,与伤残津贴合并计算。例如,若某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 $$\text{合并后每月发放金额} = (8000 \times 60%) + 10000 \times 23% = 4800 + 2300 = 71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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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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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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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若无法安排则按月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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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的60%为计算基础,并与一次性补助金合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