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和补充养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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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具有强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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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是企业自愿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建立,不具有强制性。
- 层次和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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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是社会保险的范畴,主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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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旨在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愿望,具有层次性和针对性。
- 资金来源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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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缴费,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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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资金可以来源于企业全部或部分承担,也可以由企业与职工双方共同承担,由劳资双方商定比例,由企业或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
-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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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强制实施,劳动者无需选择,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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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建立,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与。
- 待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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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标准统一,在实行统筹的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缴费比例和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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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待遇水平根据企业和个人缴费情况而定,可以高于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制度,主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自愿实施的制度,旨在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愿望。两者在强制性、层次和功能、资金来源和管理、实施主体以及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