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的养老金计发规则,当退休人员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时,计算养老金的基础部分会采取以下方式:
计算公式调整
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 缴费档次系数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累缴费年限 × 1%
其中,缴费档次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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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档: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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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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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档:2
(其他档次按实际比例计算)
关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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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调整机制
若退休时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则按0.6计算,而非直接按实际指数或缴费档次。这一机制旨在保障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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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
平均缴费指数是参保人员历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包含实际缴费指数和视同缴费指数(通常视同缴费指数为1)。例如:
- 实际缴费20年60%档 + 视同缴费8年(指数1)= 平均缴费指数 = (20×0.6 + 8×1) ÷ 28 ≈ 0.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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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的影响
对于改革前参保人员,若其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可能还会触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进一步保障养老金水平。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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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规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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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基数低于当地平均工资,可能影响计发基数,但与平均缴费指数0.6的下限规则无关。
当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时,系统会自动按0.6计算基础养老金,无需手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