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涉及两个阶段,具体方法如下:
一、第一类人群(1995年底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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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1992-1995年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将1992年至1995年每年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除以4年。若结果≤1,则1985年7月前各年缴费指数按1计算;若>1,则按实际结果确定1985年7月后至1991年底的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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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算1995年底前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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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6月底前 :按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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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7月-1991年底 :按实际平均缴费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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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995年 :按实际平均缴费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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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指数
将上述各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1995年底前的总工龄。
二、第二类人群(1996年1月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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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1996年1月后视同缴费指数
采用与现行养老金计算相同的公式: $$
\text{视同缴费指数} = \frac{\sum_{1996}^{2024} \text{当年缴费工资}}{\sum_{1996}^{2024} \text{当地上年平均工资}}
$$其中,1996年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按退休时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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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1996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
将1996年1月后的实际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2024-1996=29年)。
三、公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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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人群 :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计发基数} \times \text{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指数} \times 1995\text{年工龄} \times 1.2%
$$ -
第二类人群 :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计发基数} \times \text{1996年1月后视同缴费指数} \times \text{1996年1月后工龄} \times 1.2%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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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平均工资的基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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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前的缴费基数按退休时1991-1994年平均工资(如江苏为2302元、2800元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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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后的平均工资按退休时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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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系数R
根据缴费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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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5年缴费年限按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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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年部分每增加1年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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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计算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
通过以上步骤,可准确计算出过渡性养老金的平均缴费指数,为养老金待遇计算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