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最新政策,女职工退休年龄调整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
基本退休年龄调整
自2025年起,河北省女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58岁,每年延迟4个月。
-
弹性退休制度
-
符合以下条件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在55岁退休:
-
曾在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连续参保缴费满10年(含实际缴费5年);
-
改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
-
该政策倾斜于在公有制单位缴费满10年的女性,允许她们在50-55岁之间自主选择退休时间,待遇与50岁退休人员相同。
-
二、其他退休条件
-
正常退休年龄
-
女工:50周岁;
-
女干部:55周岁。
-
-
特殊工种退休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
- 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可申请退休。
三、养老金调整机制
-
基础养老金 :每年在上年度人均养老金基础上上涨5%;
-
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挂钩(缴费15-25年增加3元,26年以上增加7元);
-
倾斜调整 :对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给予额外照顾。
四、注意事项
-
政策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中的特定群体(如公有制单位缴费满10年者);
-
退休申请 :需提交退休时间申请书,未提交者按法定年龄退休。
以上政策综合了延迟退休与弹性退休的过渡机制,既体现了对女性劳动者的关怀,也保留了个人选择权。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