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收费标准670号文的废止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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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状态
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原479号文同时废止。该文件曾长期作为工程监理收费的官方依据,但并未被后续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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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调整
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299号令,明确将工程监理费纳入市场调节价范围,废止了包括670号文在内的5项服务价格管制。670号文本身并未被废止,但其部分收费参考标准已随政策调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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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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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仍参考执行 :如湖北、内蒙古、河南等地发布的工程监理收费参考标准,仍沿用670号文的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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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0%收费问题 :部分项目(如建安造价超40%)的监理费仍可能参考670号文的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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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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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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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项目,需结合最新政策评估收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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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号文未废止,但其部分收费依据已随政策调整失效,实际执行中需结合市场调节价和地方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