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保前提条件
-
停保要求
需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
-
时间节点
职工医保待遇停止后,需在当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居民医保缴费,次月生效。
二、具体办理流程
-
办理停保手续
-
单位参保 :由单位提交停保申请至社保机构。
-
灵活就业人员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社保处或社保局办理。
-
-
参加居民医保
-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
缴费方式:
-
社区刷卡(需银联标识银行卡);
-
持社区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点缴费。
-
-
-
转移接续手续
-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提供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
-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将接续生效。
-
三、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年缴140元,政府补贴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仅需缴费。
-
待遇衔接
-
职工医保停保后,需等待居民医保待遇期(通常为1年)结束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部分城市允许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需咨询当地政策)。
-
-
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转移 :需提交原参保地证明,按转入地规定办理;
-
新参保未领卡就医 :先保存报销凭证,就医后凭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报销。
-
四、办理材料清单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需与身份证一致);
-
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
-
居民医保申请表。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医保用户可顺利转为居民医保,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当地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