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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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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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妊娠90日内提交结婚证、生育登记卡、围产保健手册、医疗保险证等材料至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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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需额外提供无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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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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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医疗保险IC卡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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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由医疗机构将费用信息录入系统,生育保险基金与个人自费部分分别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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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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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满30天后,用人单位需提交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费用明细等材料至社保机构办理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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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需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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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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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社保登记表、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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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专项材料
-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证审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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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材料
- 外地就医申请表。
(二)女职工需提交(部分材料由用人单位代缴)
- 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三)男职工配偶需提交(需女方生育)
-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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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生育医疗费需在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津贴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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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与生育情况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报销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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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省直与市直的报销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河北省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