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个人报销生育险所需材料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具体情形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报销材料(个人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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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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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 :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称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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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 :包括原始票据、出院证、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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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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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算性存折 :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二、不同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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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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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劳动合同书、生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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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需提供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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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 需提供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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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
- 需提供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配偶户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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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
- 需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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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供生育地医疗机构级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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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医疗费用需在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申请,且需在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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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审核与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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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需提交至单位经办人或当地医保经办窗口,部分城市(如成都)支持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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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城市社会平均工资计发,手术费、检查费等实行定额报销。
以上材料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