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育保险的报销政策,生产时生育险已缴纳9个月的情况能否报销,需结合地区政策及缴费时长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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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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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地区要求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6-12个月 (如北京、上海、苏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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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南濮阳、济南)要求满 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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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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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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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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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或手术时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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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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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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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产时已连续缴纳满9个月,且满足其他条件,可申请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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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满12个月,需继续缴费至孩子满1周岁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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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从业妇女生育/流产当月缴费满9个月,可全额支付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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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苏州
- 要求连续缴纳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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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 缴纳满6个月但未满12个月的,按标准报销30%;满12个月的按100%报销。
三、报销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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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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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前向单位申报生育就医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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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生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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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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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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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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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销
- 通过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费用直接刷卡结算。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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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生育 :若生产时缴费未满规定月数,需补缴至满12个月后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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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流动 :需在参保地办理生育登记和报销。
建议根据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结合自身缴费时长和地区规定,判断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若不确定,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获取准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