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异地医保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近年来的政策调整和通知要求: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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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均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急诊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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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 :覆盖所有医疗类别(门诊、住院、药店购药),所有人群均需备案(昆明市及省本级参保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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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线上办理。
二、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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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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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以就医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制定最高限价作为医保支付上限,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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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 :完成备案后,医疗费用可现场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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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长期驻外职工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需填报申请表并指定定点医院;长期驻外职工按出差/探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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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待遇 :退休人员或长期驻外职工在异地就医时,可享受参保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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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异地就医药品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特殊检查/治疗项目需提前审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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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修复等待期 :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需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待遇;缴费每多1年,减少1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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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与重庆、四川等16个州市实现联网结算,覆盖住院医疗费用,具体范围按合作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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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维护 :2025年1月1日前已开通线上备案渠道,系统维修期间需关注官方通知。
五、违规处理
未备案或超期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将无法直接结算,需手动申报报销,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间的多次调整,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确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