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参保人员到上海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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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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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由宁波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如宁波大医院)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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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仅限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如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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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要求
- 上海需为宁波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询当地定点医院名单。
二、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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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代办(跑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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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持社保卡至宁波指定医疗机构的医保办或门诊大厅服务台提交备案材料(备案表+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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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完成申报,无需再到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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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 患者携带备案表和社保卡到上海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三、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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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确认
- 在上海就医前需确保备案已成功办理,部分医院可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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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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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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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需患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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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 出院后通过医保系统完成费用清算,统筹部分由医院垫付,个人自付部分直接结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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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转诊 :需经宁波医院同意办理转诊手续,门诊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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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异地就医备案后,医疗费用可回宁波报销,但需在规定的报销期限内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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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可先行垫付费用,后续再报销。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宁波医保官网或医院医保办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流程顺利。